首页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 第二章 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 第六条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 互联网出版机构依法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止和破坏。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