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和积累一切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