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确保能够完整、准确地还原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交易信息应至少包括:产品宣传和销售文本、销售和服务日志、投保人操作轨迹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协助和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取得上述信息。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