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十四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十四条 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以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