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五十三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在上级机构授权范围内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查勘理赔、批改保全、医疗协助、退保及投诉处理等属地化服务。保险公司应为分支机构开展属地化服务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在保证服务时效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供该类服务可不受经营区域的限制。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