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二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二节 销售管理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二节 销售管理 第二十三条 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行为: 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 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 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 代办投保手续。 代收保费。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