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2016年) 3、
3、 水路便利运输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工程。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构建服务于对外开放港口海关、检验检疫和边检机关,以及相关企业的分布式港航信息交换共享体系,按统一标准对接融入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三互”(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港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联检服务平台,提高各单位业务协同服务效率。
负责单位: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安部。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基本建成服务于对外开放港口的分布式港航信息交换共享体系,有效支撑口岸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协同服务效率;初步建成港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面向港航企业、航运船舶提供准确权威的进出港相关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