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2014年) 第二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管辖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人事处理不服申请复核的,由原处理单位管辖。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作出的复核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管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再申诉,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复核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由上一级机关管辖;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再申诉,由作出申诉处理决定机关的同级事业单…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