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2018年) 第三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奖励的权限 第七条 给予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嘉奖、记功、记大功,由本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 第八条 给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按照下列权限进行: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奖励。市(地、州、盟)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跨层级对下级事业单位工作人…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