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2018年) 第四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2018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定期奖励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开展定期奖励,一般以年度或者聘(任)期为周期,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奖励具体时间由奖励决定单位根据行业实际、工作特… 第十一条 定期奖励的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结合事业单位数量、人员规模、职责任务、工作绩效等因素统筹确定。给予工作人员嘉奖、记功,一般分别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0%、… 第十二条 定期奖励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