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年)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不明真相被裹挟或者被胁迫参与违规违纪违法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免予或者不予处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