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规违纪违法事实的;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检举他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情况属实的;

在共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的;

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