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