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