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201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