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2019年) 第二章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岗位回避 第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九条 岗位等级不同的一般由岗位等级较低的一方回避;岗位等级相同或者岗位类别不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十条 因地域、专业、工作性质特殊等因素,需要灵活执行岗位回避政策的,可由省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