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第三十九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第三十九条 乳制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 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应当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