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 第八章 质量安全 第四十九条 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质量安全 第四十九条 出厂的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出厂的乳制品逐批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取样品。对检验合格的乳制品应当标识检验合格证号;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检验报告应当保存2年。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