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 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