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2021年) 第六章 档案信息化 第三十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档案信息化 第三十三条 县级综合档案馆应当为乡镇档案信息化提供支持,为乡镇档案数字资源备份提供便利,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