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