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林木育种科技创新规划(2016—2025年)(2016年) (三)

(三)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稳定支持

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是林木育种工作的重要保障。明确政府间林木育种事权和责任划分,全局性、战略性的育种工作由中央政府统筹部署,区域性、局部性的育种工作由地方政府重点安排。对于公益性、前瞻性、基础性的育种工作,建立国家财政长期稳定支持机制,逐步形成林业育种科技项目一次立项、长期支持的稳定模式。加大对林业育种基础理论研究、种质资源保存、长期稳定的育种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创新平台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对于具备产业化、商业化前景的良种培育和扩繁推广工作,逐步建立商业化育种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投融资机制作用,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林木育种企业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探索建立林木育种基金,鼓励林木种业发行种业债券,加强政策性保险,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林木育种产业。重点加强对生态脆弱区林木良种繁育与推广的资金支持。加强人工林良种补贴力度,扩大经济林良种补助范围,建立补贴补助标准与物价水平相联动的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