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林木育种科技创新规划(2016—2025年)(2016年) (二)

(二) 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

深入落实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育种人合法权益。搭建专业化的种业交易平台,推动成果商品化、股权化和高效转化。优化企业参与育种创新的政策环境,鼓励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培育以高新技术为主体的创新型林业科技企业,支持企业加强育繁推一体化经营,适时推进林木种苗政府采购政策和后补助。鼓励良种基地向企业开放,允许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企业。建立适用于从事林木育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人员的科学绩效评价体系,激发技术创新活力。完善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机制,鼓励科技人员进行成果转化和开展科技服务,从事商业化育种。积极探索“工程+基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龙头企业”等现代林木育种技术集成与示范转化模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法制保障,加大执法与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