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引种备案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品种名称、引种者、育种者、审定编号、引种适宜种植区域等内容。公告号格式为:(×)引种〔×〕第X号,其中,第一个“×”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第二个“×”为年号,第三个“×”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