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第八条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 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悬挂仪式应简朴、庄重、热烈。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