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条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中国道路上驾驶自带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应当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