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贴息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贷款贴息的资金。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