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贴息材料进行审查后,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贴息资金规模,按具体项目逐个核定贴息资金数,并按规定下达预算。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财政部不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