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章 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办法制定省级项目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