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九十條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 第八十九條 目录 第九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