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55年) 第五章 現役軍人和預備役軍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55年) 第四十六條 第五章 現役軍人和預備役軍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六條 現役軍人和他們的家屬,應當受國家的優待。優待條例另定。 第四十五條 目录 第四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