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七章 质量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质量管理 第四十一条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环境监测、卫生管理; 负责生产资料、包装材料及药材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制订和管理质量文件,并对生产、包装、检验等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