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六章 包装、运输与贮藏 第三十九条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包装、运输与贮藏 第三十九条 药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光,必要时安装空调及除湿设备,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地面应整洁、无缝隙、易清洁。 药材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泛油等现象发生,并定期检查。 在应用传统贮藏方法的同时,应注意选用现代贮藏保管新技术、新设备。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