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四章 栽培与养殖管理 第一节 药用植物栽培管理 第十五条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栽培与养殖管理 第一节 药用植物栽培管理 第十五条 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特性和不同的药用部位,加强田间管理,及时采取打顶、摘蕾、整枝修剪、覆盖遮荫等栽培措施,调控植株生长发育,提高药材产量,保持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