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三章 种质和繁殖材料 第八条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八条 第三章 种质和繁殖材料 第八条 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实行检验和检疫制度以保证质量和防止病虫害及杂草的传播;防止伪劣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交易与传播。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