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学生系统建设、维护、使用实行分级负责,国家宏观指导、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负责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