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200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