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199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