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六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