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章 选用程序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选用程序 第十三条 教科书选定后出现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由选用委员会按程序重新选用教科书: 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的; 课前没有按时到书的; 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的; 其他严重影响教科书使用的。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