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教材审定原则是:

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

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符合国家颁布的中小学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

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反映社会、科技发展的趋势,具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