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五章 教材的审定 第十八条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教材的审定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初审、审定,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地方课程教材的审定。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