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四章 教材的初审与试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教材的初审与试验 第十五条 教材初审通过后,可在400个班或2万名学生的范围内进行试验;因特殊情况需扩大试验范围的,应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