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章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 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 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第三十条 对考生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