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