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四十五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