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民族文字教材管理,纳入本地区中小学教材管理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行严格管理。组织编写少数民族语文教材并进行初审。负责对国家课程教材民族文字翻译(编译)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