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十二条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