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二章 体制与机构 第五条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五条 第二章 体制与机构 第五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图书馆的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和学校做好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