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六章 条件与保障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条件与保障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出版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图书馆藏书质量和管理服务的督导评估,推动提高馆藏文献信息质量和服务效能。图书馆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和校长考核体系。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